一、安全生产组织机构不全,责任不明,不准组织生产。
二、现场隐患未排除、措施不到位,不准组织生产。
三、承揽外部项目未安全环保风险评估,风险管控措施不到位安全投入不落实,不准组织生产。
四、特种作业人员无资质,危险作业未审批,监护人员不到位防护措施未落实,不准组织作业。
五、施工队伍五锁定未落实、安全技术未交底,外包队伍资质不够、保障不力、安全协议末签,不准进场施工。
六、作业人员未签劳动合同,未买保险,未健康体检,未培训考试合格,未配备劳动防护用品,不准上岗作业。
七、不准违反程序擅自压缩工期、改变技术方案和工艺流程。
八、不准违章指挥、违章操作、违反劳动纪律。
九、不准使用检验不合格、保养不合格、无安全保障的特种设备、重要设备。
十、不准迟报、漏报、谎报、瞒报生产安全事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