抉择“混改”:民企如何前行?
由于历史原因,民营石油企业多集中于下游的零售和批发环节,还有少部分经营中游的炼油业务。它们对此番央企抛出的橄榄枝亦喜亦忧。“对上游业务,我们不是不渴望,那里利润空间较大,回报很诱人,但需要投入的资本也很巨大,对于民企而言,风险不言而喻。”盘锦兴隆石化实业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张顺杰坦言。
进军石油领域上游并不容易。业内人都知晓,石油的上游开发环节是风险最大的,在国内投资几千万元打一口油井如同“家常便饭”,但如果打了口不出油的废井,企业将很有可能血本无归,面临出局的危险。
如此风险常常令民企望而怯步。张顺杰的这番思考,也代表了当下多数民企的心态。值得关注的是,积极主张打破垄断的国土资源部,早在2011年就放开了国内页岩气开发市场,允许除国有企业之外的企业都有机会参与这一领域的勘探开采,但这么多年以来,民企“入场者”并不多见。
根据央企以往的“混改”经验,业界普遍认为,在上游领域的合作中,央企通常欢迎民企以实际投入资本的方式进入,因为在开采技术、专业团队等方面,央企占据更大优势。
然而,处于石油领域的民营企业,在切入上游领域时,往往因单一企业实力相对弱小而不得不“抱团入场”。即使捆绑在一起,民企也可能会因“话语权”低而存在被挤出市场的危险。
与进军上游相比,处于石油领域中游的民营油气企业呈现出了两极分化的现象:一部分过去由地方政府出资建的炼油厂走向了民营化,另一部分民企则纷纷于近年来被央企收购。
“一些实力较强的地炼企业有能力继续扩张,它们不断提高深加工、精加工能力,不断完善炼化一体化产业链。但由此带来的油品质量升级,则会对一些小型的、工艺落后的地炼企业产生较大影响,一些实力不济的地炼企业将难以生存。”中海油研究总院规划研究院资深工程师李志传表示。在未来的石油领域“混改”过程中,如何兼顾各方利益,更加值得探讨。
随着成品油定价机制改革逐步推进,放开原油价格和成品油价格的条件已基本具备——随着主体多元化、竞争常态化、调解机制化越来越成为“大势所趋”,价格的市场化也将水到渠成。
在石油专家董秀成看来,定价机制改革有利于发挥市场机制对于资源的配置作用,对于独立炼油厂及民营企业是有利的,但对中石油、中石化这样的央企却是不利的,会打乱它们传统的计划调配模式,令其产生不适感。
“面对与国有企业进行合作的项目,民营企业应充分考虑石油行业的固有风险,如商业周期,地质风险,政策风险等。同时还要考虑到合作中如何维护双方目标的一致性。”董秀成如是说。(中华工商时报)